流动的学术:高铁审稿会 + 证券法年会
国金师生与尊敬的江平教授合影
国金师生在清华园中央大楼前合影
总有学界同仁问,你带那么多老师和学生,千里迢迢,奔赴各地会议或调研,哪来那么多钱?我总难免解释一番:我们的钱很少,但我们愿意投给学术和学生,而且这样把钱花掉,报销手续简单。呵呵!徒承师训,恩师尊敬的吴志攀教授当年就是这样带我们的!
人生从来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我们选择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多年来,在有限的人才培养和外部筹措经费中,每年挤出相当的份额,带领师生参加重大学术会议或进行调研,已经成为国金学院一道亮丽的风景。在南来北往中,学生增长了见识,汲取了学术养分,拜会了学术贤达,培养了学术情怀,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这已经成为国金研究生们毕业后挥之不去的美好回忆。每当学生结婚师生重逢,我总要问他们,校园时光哪一部分最为难忘,他们总是说,老师带我们开会调研的时光……
呵呵,在互联网时代,知识的传授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但江边的风,黄鹤的云,岳麓的书香,鹭岛的虫鸣,北大的湖光塔影,清华园的恢弘大气……已然在他们的心中,投射下最为青春的回忆……
同门嬉戏,师生留影,这就是校园时光,这就是青春无悔……感谢会议主办方,每一次我们把客场当成主场时,你们都抱以宽容和鼓励的微笑。
而这一次,在《证券法》三天后行将一读的关键时期,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清华园召开,国金师生30人高铁奔赴清华园。再一次,我们收获良多。或许,学生此行最大的收获,便是和法学界的良心、尊敬的江平教授合影。这是值得我们共同珍藏终生的富贵精神财富。
我常对学生说,因为我们不够聪明,所以我们必须足够勤勉。此行赴京,一如既往地,我要求学生全部高铁往返。教师除了有课必须乘飞机外,也一律高铁出行。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在高铁列车上,调整了座位,使车座两两相向,举行了国金院刊的审稿会。在五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只短暂地休息了20多分钟,冷静教授、丁勇副教授、郑彧副教授、赵渊老师、梁爽老师和我本人,对十多位同学的论文逐次批阅。因为空间狭小逼仄,教师两两屈腿相向而坐,腿脚无法伸直,时间长了,不免疲乏。
我们安排学生依次上前,三五分钟的汇报后,我们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时讨论得激烈了,竟打扰到了其它乘客。我们于是压低声音,继续这场别开生面的审稿会。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午后将近一点,审稿会终于结束。我这才意识到,将近五小时没有离开这个逼仄的空间,是该去趟卫生间了。
本次证券法年会,时值清华104年校庆的校庆周。清华副校长杨斌教授在致辞中说,清华1995年恢复法学院,但法学院认为,法学之于清华,并非老来得子,而是重拾当年的辉煌……
的确,清华法学院的发展,无不令国内法学同仁侧目。在会议上,我院冷静教授、郑彧副教授、肖宇老师都做了精彩的发言。
本人在闭幕式环节,担任大会的总结发言人。
罗培新:正如大家看到的,冯果教授作为大会的总结发言人,那是众望所归,而我之所以能够坐在这里做大会总结,则完全是因为自己年轻。为什么这样说?大家已经看到了,本次年会除了主会场之外,还分设了一楼、二楼、四楼三个分会场,年轻人可以不惜体力,流窜于各会场之间,聆听各位精彩发言并做好记录。我果然跑上跑下,记下了各位的精彩观点,本想一一汇报,但今天一看,时间根本不允许,而且大家都累了,故而只想从以下方面来说一说:也就是一点感想,一个共识,一条主线,一个方法。
在谈感想之前,我想以私人身份,特别感谢包括本届在内的历届证券法年会,感谢主办方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付出的辛劳,特别是施天涛教授和邢会强教授付出的辛劳。每次证券法年会,我所领导的国金学院都有数十名师生参加,给主办方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你们都很宽容、很热情地接待我们。通过参加会议,学生增长了见识,结交了朋友,培养了学术情怀。特别是这次,他们有机会和尊敬的江平教授合影,这是终生的财富,花多少钱都买不来。
接下来谈一点对本届证券法年会的直观感受,借用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的一句话,证券法研究会是一个朝气勃勃、蒸蒸日上的研究会。今年六岁。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上午的开幕式环节,已经是一头白发的郭锋会长在致词中,运用了“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诗句,真是小清新,而副会长、今天的东道主施天涛教授在400多人的开幕式现场,老夫聊发少年狂,公开出柜,向最高院副院长、资深法官奚晓明表白“我心中有你”,我不知道奚晓明法官会不会回答说,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心中有你”这句话,意思表示不明确,无法产生有效的法律后果。常务副会长甘培忠教授是学会的幽默大师,在主持主旨发言时,调侃前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教授,说高教授不像个官员,倒像个彻头彻尾的教授,而且不像是清华的教授(高西庆已经担任清华法学院教授),更像是北大的教授。虽然甘教授言下之意是高西庆教授的发言更符合北大风格,但却在赤裸裸地挑动着北大与清华的百年恩怨与情仇……这是一群活力四射的学会负责人,在他们的领导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人心不老,各位就会永远年轻,证券法研究会也将青春常在!
在宏观层面,全体与会人员已经达成的共识是,证券法制变革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再一次地,我们迎来了改革的春天。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之于证券市场“全面依法治市”的精神,都我们感受到了变革的春风。尊敬的江平教授在主旨演讲中,高屋建瓴地梳理了市场、政府与法律的关系,指出当下进行之中的证券法修改,很符合我们四中全会“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精神。认为无论是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还是行政处罚的弱化和民事赔偿的强化,都昭示着这一趋势。政府的归政府,市场归市场,法律的任务是规范市场。正如高西庆教授所说,市场涨跌与法律无关,不管是418还是518,都与法律无关。证券法管不了、也不应当管资源配置问题,让市场自己去配置资源。
这是会议达成的共识。接下来谈一条主线。本次证券法年会所讨论的话题,涉及了证券市场的所有核心法律制度,围绕着立法者、监管者、市场主体本身、法院这多元主体来展开,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是一条亘古不变的主线。无论是证券的范围,还是发行注册制的性质界定,或者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此消彼长,在安静的法条的背后,都涌动着巨大的利益调整。无论最后结果如何,立法者、监管者、法院、市场主体自身都受到了特定的历史经济条件的拘束,他们永远无法达成最佳的制度安排,剩余损失是证券立法的常态。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学者们也不必过于纠结,正是因为不完美,才有进一步努力的空间。
最后是一个方法论。除了规范法学之外,本次年会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一批年轻的学者已经开始将实证研究方法运用于证券法律制度的研究,例如蒋大兴教授运用行政处罚的区域分布的实证数据来得出相应的结论,而黄辉教授关于民事赔偿前置程序的研究中运用实证数据指出,即便是符合前置程序要求的可诉的案件,提诉率也只有25.7%左右,因而问题并不在于前置程序,这些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年轻人,体力好,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案例。在规范法学分析之外,用数据说话,这应当成为年轻学者用力的方向。
再次感谢会议主办方,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祝大家一切顺心!
(PS.感谢韩辛哲同学的摄影,感谢杨雯老师的安排)

